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工作职责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制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与发展规划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导师队伍建设、招生就业、培养、日常管理、学位授予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拟定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制定(修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研究生培养管理和激励机制建设。

3.统筹全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和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

5.组织开展研究生招生宣传、考试及录取等工作。

6.做好研究生教学、教务、教材、学籍及毕业、学位授予审核管理。

7.做好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暨联合培养基地建设。

8.开展研究生教育交流与合作。

9.组织、协调学位点建设与评估工作。

10.承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

11.组织做好研究生毕业就业工作。

12.负责研究生校级奖助贷工作、评优评先工作、“三助”岗位管理工作。

13.组织开展校级研究生学术、文体活动,志愿服务。

14.加强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

15.监督管理研究生日常行为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16.负责研究生会管理工作。

17.组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华体官方网站(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报考点考务工作。

18.协助做好柳东校区管理委员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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