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工部公用通讯员时间:2024-03-29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华体官方网站(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科大发〔2022〕182号)要求(附件1),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工作周期为三年,所有校内外导师(不包含校外专业实践指导教师)都需参加例行考核,导师可以自行申请2023年、2024年或2025年参加考核。

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导师例行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参加考核的导师填写《华体官方网站(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硕士研究生导师2021-2023年例行考核表》(附件2),表中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2025年参加考核的导师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2年新增硕导只能参加2025年的考核)。

三、参加当年考核的导师如未通过考核,则下一年度暂停招生,下一次考核通过后才能恢复招生(可以下一年度继续申请参加考核)。

四、参加当年考核的导师在相应的三年考核期内必须完成一次校内导师学术讲座,否则为考核不通过。

五、考核通过的导师待三年期满后再参加下一次例行考核。

六、在2023-2025年未参加考核的导师,视为考核不通过,2026年暂停招生,下一次考核通过后才能恢复招生。

七、导师名单由学位管理科分发给各相关学院,兼任学硕和专硕的导师,通过学硕导师考核的可以对学硕和专硕研究生进行招生,只通过专硕导师考核的只能对该专硕研究生进行招生。

八、2023年及以后新增的导师待三年期满后才参加例行考核。

九、2024年考核时间和工作安排。

(一)4月19日前,导师梳理材料,填写考核表并交所在二级学院;

(二)4月22日至5月10日,学院核实相关材料,填写《华体官方网站(中国)有限公司官网,2021-2023年导师例行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签署考核意见,并将签字盖章的考核表和汇总表纸质各一份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学位管理科邮箱xwk6972@163.com;

(三)5月13日至5月24日,研究生院汇总材料,报学校考核工作小组进行考核。

十一、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联系人:刘雪颖,电话:2686972。


附件:1.《华体官方网站(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科大发〔2022〕182号)

2.华体官方网站(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硕士研究生导师2021-2023年例行考核表

3.华体官方网站(中国)有限公司官网,2021-2023年导师例行考核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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